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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名老人被骗,检察官20天追回54万血汗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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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谢谢检察官帮我挽回损失,我做梦也没想到检察院半个月就给我要回来了。”54岁的刘明(化名)紧紧握着主办检察官的手,不停说着感谢。

“五年前我轻信高息返本承诺,将自己一辈子的血汗钱20万元交给了蒋某投资,等她给我返利。”2016年,蒋某伪造宝鸡某担保公司合同及印章,以高息返本为诱饵,公开向社会不特定人员非法吸收存款,许诺到期后返以高额回报,刘明等人听信其话语,将养老钱交至其经营,第一年蒋某按期向老人们返还了集资利益,尝到甜头的刘明等人对其深信不疑,身边老人纷纷拿出养老金让蒋某运营,以期谋取更大收益,先后非法吸收刘某某等13名集资参与人存款72万元。事与愿违,第二年开始,蒋某以经营不善等理由拒不返利,刘明等人才发现上当受骗,纷纷要求蒋某返还本金,但蒋某以各种理由搪塞推脱,或者返还极小部分本金,截止被立案侦查,尚有54万元本金未返还,刘明等人无奈走上了艰辛的维权路。


该案移送至凤县检察院,在批捕阶段,该院将追赃挽损工作列为首要,要求公安机关加大查处、扣押涉案财产力度。审查起诉阶段,办案检察官及时向蒋某告知了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具体规定,并通过多次耐心、细致地向蒋某释法说理,解释说明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,积极退赃可以从轻处罚的法律规定,蒋某的态度终于有了明显改变,表示其愿意认罪悔罪,积极退赃。后经多方筹措,不到20天蒋某向检察机关上交涉案款54万元。凤县人民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集资参与人代表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参加公开听证会,听取他们的意见,及时向13名集资参与人发还涉案款,做到了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、解决在当地,实现了办案的政治效果、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。

 




文字:张文贞

编辑:陈静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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